作業政策 |

作業政策

所有學生應該按時完成並繳交合乎基本質素要求的作業,如學生未能提供合理原因而沒有按時繳交作業,將根據以下規則處理:

  • 如果學生出現以下問題:
    • 在一周內累積了 3 次遲交作業
    • 在一周內累積 3 次所交的作業的質素未能達到標準,如沒有完整地完成、抄襲、字體不工整等,將處以以下的懲蜀:
    • 扣行為分 2 分
    • 於該上課天,到指定功課輔導教室留堂 1 小時 10 分,把未完成的作業完成
      • 每星期一至四功課輔導:下午 4時30分 – 下午 5時40分
      • 留堂期間,學生需要:
        • 完成該天遲交的作業,如没有完成該天遲交的作業學生第二天須再留堂
        • 作業的質素要達到老師所定的基本要求
        • 如果有剩餘時間,完成其他作業或温習
        • 完成一份 100 字的反思
  • 如果學生被發現任何有意抄襲同學答案的行為,將處以以下的懲蜀:
    • 被抄襲者和抄襲者均被扣行為分 3 分
    • 該作業不計算分數
    • 於該上課天,到指定功課輔導教室留堂 1 小時,把未完成的作業完成
      • 每星期一至四功課輔導:下午 4時30分 – 下午 5時40分
      • 留堂期間,學生需要:
        • 把被抄 / 抄襲的作業重做一次
        • 重做的作業的質素要達到老師所定的基本要求
        • 如果有剩餘時間,完成其他作業或温習
        • 完成一份 150 字的反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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